一、關於地方自治一人候選的問題:許多候選人受了某些方面的壓力,於無可奈何的情況下放棄了競選,而造成一人競選的局面,臺灣的地方自治究竟是真是假?當局對於實施地方自治究竟有沒有誠意?二、臺中縣補選縣長候選人王地被取消資格的問題:這不事關於某一個人的事情,而是關於整個臺灣地方自治的前途;三、關於嘉義縣長李茂松參加縣長競選之初,因不服從某方面的「勸告」,不願放棄競選,當選後因「莫須有」的索賄未遂的罪名,給判刑了,主席是否也有聽到?這樣的判決是否公正?是獨立的判決?有沒有受了什麼壓力?四、關於縣市長的權限問題:本省的地方自治施行這麼多年,但縣市長什麼權都沒有,叫縣市長能有什麼政績表現呢?五、行政效率的問題:雲林縣水林鄉一批青年應徵入伍,途中翻車,發生死傷多人的慘劇,遺族僅可領到五千元的撫卹金,有關機關還在推托,如何能使人民相信省政府是有效率的;六、軍民合作問題:極少數的不法軍人破壞了軍民情感,假如軍不愛民,民如何能敬軍呢?七、各地人民生活實況如何?據說有許多人在吃蕃薯葉和蕃薯莖渡日,這是不是事實?八、抽緊銀根的影響:因抽緊銀根使許多工商業週轉不靈,如工商業無法生存,稅收從何而來?這是甚麼政策?有無較好的辦法?九、戶口普查的經費問題:這次戶口普查所需開支的經費,預計為二千四百餘萬元,當財政困難的時候,這筆開支是否過於浪費?十、新聞自由的尺度以何為標準:香港和其他各地的英文報甚麼消息都登,省政府也准許他們進來,反之在省內發行的報紙則不能得到這樣的優待,這種寬緊不同的尺度,是怎樣決定的?十一、李葆初總隊長被投書的問題:匿名投書本是範法的,所以當局應當先追究投書者,然後調查投書所指的不法行為是否屬實?如果沒有投書所指的不法行為,省政府應該發表聲明,替他澄清;十二、新設警察分局的分局長人選問題:現階段應儘量培養些本省籍人才,到時反攻大陸,內地同胞回去,才能接上;十三、省內工業的保護問題:如果省內所生產的材料購標準合用的話,請儘可能採用,不要向外採購,以節省外匯;十四、關於個人的私事,我的房屋被燒掉將兩年,事前事後也接到恐嚇信,不知治安機關偵查結果如何?